你我携手,共同维护食品安全致全县中小

各位家长、同学们: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夏季即至,中、高考即将来临,食品安全尤为重要。又值我县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活动宣传之际,为帮助您了解食品安全方面的常识,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主动抵制食品安全方面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孩子们健康成长,共同营造食品安全环境,现就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告知如下:

一、食品安全应注意的问题

1、不要购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查看商品标签。商品标签中必须标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保质期、产品标注号等。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

2、选择已登记备案和公示的校外托管餐所托管孩子,不要在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就餐;不要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麻辣烫等快餐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颜色鲜艳的熟食和冷饮等可疑食品。

3、尽量少吃零食。不少零食在生产过程中都使用了添加剂,这些添加剂对儿童的肝、肾功能影响较大。过量食用加入防腐剂、色素、甜味剂的食品,会对儿童的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伤害,导致营养不良。

4、自带开水,少喝饮料。有些饮料含有激素,长期饮用会导致肥胖,内分泌失调,性早熟。最适合孩子的饮料就是白开水和自制新鲜果汁。同学们出门最好自带白开水,切勿购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饮料、汽水。

5、要避免饮食中的化学物质污染。食品中的化学物质污染有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激素、食品添加剂、重金属、铅含量超标等。松花蛋、爆米花等食品和陶瓷类制品、彩釉陶瓷用具及水晶器皿,含铅喷漆或油彩制成的儿童玩具、劣质油画棒、图片等铅含量常常是严重超标。

二、十大“垃圾”食品及其危害

1、油炸类食品,主要危害是:油炸淀粉导致心血管疾病;含致癌物质;破坏维生素,使蛋白质变性。

2、腌制类食品,主要危害是:导致高血压,肾负担过重,导致鼻咽癌;影响粘膜系统(对肠胃有害);易得溃疡和发炎。

3、饼干类食品(不含低温烘烤和全麦饼干),主要危害是:香精和色素对肝脏造成负担;严重破坏维生素;热量过多、营养成分低。

4、加工类肉食品(肉干、肉松、香肠等),主要危害是:含致癌物质:亚硝酸盐(防腐和显色作用);含大量防腐剂,加重肝脏负担。

5、汽水、可乐类食品,主要危害是:含磷酸、碳酸,导致大量的钙流失;含糖量过高,喝后有饱胀感,影响正餐。

6、方便类食品(主要指方便面和膨化食品),主要危害是:盐分过高,含防腐剂、香精,损肝;只有热量,没有营养。

7、罐头类食品(包括鱼肉类和水果类),主要危害是:破坏维生素,使蛋白质变性;热量过多,营养成分低。

8、话梅蜜饯类食品(果脯),主要危害是:含致癌物亚硝酸盐;盐分过高,含防腐剂、香精,损肝。

9、冷冻甜品类食品(冰淇淋、冰棒和各种雪糕),主要危害是:含奶油极易引起肥胖;含糖量过高,影响正餐。

10、烧烤类食品,主要危害是:含“三苯四丙吡”(致癌物质之首);1只烤鸡腿=60支香烟的毒性;导致蛋白质炭化变性,加重肾脏、肝脏负担。

三、中、高考学生食品安全特别提示

1、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悬挂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标识“笑脸”、就餐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用餐,最好在学校食堂就餐。不食用街头摊点和流动餐饮摊贩经营的各类食品。   

2、居家饮食要注意使用的工具和容器生、熟分开,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进行消毒,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且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做好的食品及时食用(常温下存放最长不超过2小时),不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不食用隔夜饭菜和生食水产品;谨慎食用容易导致身体不适和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品,如未烧熟煮透的豆角、青皮红肉的鱼、腌制的咸鱼、鲜黄花菜、凉拌菜等。   

3、考生要注意科学饮食,注重营养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不吃不洁和过期食品;要做到饭前洗手,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切忌暴饮暴食;食用时令瓜果前要充分浸泡、洗净,以去除农药残留,最好去皮后再食用。   

4、考生要注重平时饮食习惯,考试前及考试期间,家长不要打乱考生的饮食规律。在情绪紧张的情况下,食用肠胃不习惯的食物,可能导致胃肠出现不适症状,如腹胀、腹痛、腹泻等,影响复习和考试。 

5、考生家长不要盲目给考生增加各种“补品”和偏方,孩子从来没有吃过的食物,很容易引起过敏反应,甚至发生食物中毒。所以,考试期间最好不要突然添加其它食品,以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6、夏季天气炎热,外购的熟食、豆制品容易腐败变质;特别是路边烧烤、麻辣烫等食材和餐具都没有流动饮用水清洗,更不具备消毒条件,细菌污染严重,而且加工过程中也容易受到污染,这样的食品无法保障饮食安全。此外,考生还要注意避免过多食用辛辣刺激性食品。   

7、考生在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应保存好消费票据,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同时应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学会法律保护

经营者销售明知是过期、变质、掺假、掺杂、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外,消费者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经营者支付惩罚性赔偿。如果您购买的食品是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就近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或分会、消费维权投诉站、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站举报、投诉或申诉。

(程世栋1)

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郓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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