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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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结合《食品安全法》,将学习案例2的体会与大家分享。

案例2:重庆渝北查处毛顺明农副产品经营部非法使用工业松香加工猪头肉案

年8月,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管局木耳镇市场监管所根据举报,对渝北区毛顺明农副产品经营部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食品加工点使用工业松香进行脱毛。经检验,已清洗猪头肉使用的残留松香、熬制时使用的松香和未使用的松香主体成分均是松香酸(工业松香)。至案发,当事人使用工业松香加工了约个猪头计4万斤,涉案货值金额逾万元,违法所得逾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1项,构成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还在办理中。

个人以为,本案中的下列问题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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