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已进入夏季,气温高,湿度大,各种病原微生物极易滋生繁殖,是食物中毒事故的高发季节,为防止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此,提醒各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各类食堂)和广大公众要注意夏季饮食安全,防范食物中毒。
一、从事餐饮服务经营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自办食堂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有健康合格证明,餐饮服务操作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二、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按照操作规程规范加工、生产、储存、运输食品,凉菜应由专人在专间加工制作,使用专用工具、容器和冷藏设备,并认真清洗消毒。不具备条件,未取得凉菜项目许可的,不得加工出售凉菜。
三、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要到正规商家,选择新鲜和安全的食品,保留购物凭证,做好进货查验登记。不得采购和使用:“三无”食品,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以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法律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四、加工、贮存食品一定要生熟分开;冰箱等冷冻、冷藏设备要定期清洁;隔顿食品和豆类食品必须加热煮熟方可食用。
五、本着吃多少做多少的原则,尽量不剩饭菜。夏天,即使不过夜的饭菜,一定要及时冷藏,不可在常温下保存。未吃完的剩饭菜一定要在冰箱里冷藏保存,而且最好用保鲜膜包好,以防食物在冰箱内交叉污染。因为饭菜中含有一些可以耐低温的致病菌,往往被人忽略。
六、就餐后若有疑似食物中毒的症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妥善保留可疑食物及其原料,积极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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