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防范夏季食物中毒的预警公告

  夏季气温高、湿度大,微生物易繁殖,食物易腐烂变质,野生菌陆续上市,细菌性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和误食有毒花、果、野生菌中毒的几率大大增加。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布如下预警:

  一、把好食材采买关。选购食材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食品贮存条件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时要查看标签标识,选择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对于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时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

  二、把好食材贮存关。购买需冷藏和冷冻的食品应置于冰箱内贮存,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暴露,并尽量做到分隔或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贮存并尽快食用;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宜超过2小时,食用冷藏后的剩饭、剩菜前应确认食品无腐烂变质并经彻底加热;食用油应在避光阴凉条件下贮存。

  三、把好食物制作关。食物制作前应确保食材新鲜、无变质。制作过程应清洁卫生,食材要洗净,加工用刀具、砧板和餐具做到“生熟分开”。加热烹制过程要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做现吃,制作时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

  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防蝇、防尘、防鼠”等“三防”措施,养成“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的卫生习惯。落实好以管理水源、管理食品、管理粪便和消灭苍蝇为重点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有效防控传染病。

  五、外出就餐须谨慎。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有证和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餐后应索要发票或收据。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立即拨打“”投诉电话举报。

  六、食用野生菌应慎重。不采摘、采购、食用自己不熟悉、不常食用或颜色鲜艳的野生菌类。不将多种野生菌混合加工食用,烹饪时一定要煮熟炒透。学校食堂等集体供餐单位不得制售野生菌,各类餐饮店应谨慎加工和销售野生菌,并落实安全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野生菌安全知识宣传。

  七、预防误食马桑果等中毒。马桑果又名毒空木、水马桑、鸭食木、鸡瘟柴等,桑科植物,生长于山坡或山沟中。马桑果豌豆大小,圆形多肉,每年5-6月成熟,初呈鲜红色,后渐变为紫黑色,味甜略涩,有剧毒,外形似桑葚,所以常被当作桑椹而误食中毒,甚至引起死亡。马桑果中毒于食用后30分钟至3小时出现恶心、呕吐、胸闷、头痛等症状,食用较多者,严重的可能会导致呼吸停止或心搏骤停。为此特别提醒,群众到郊外游玩时不要采摘形似桑葚的野果和不认识的野果,野菜,避免误食有毒食物引起中毒。购买市场出售的桑椹时,要注意加以辨别。

  八、严防聚集性就餐中毒。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供餐单位和农村自办宴席,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集体供餐管理制度、农村自办宴席备案登记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九、做好防范和应急处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自行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妥善保存留验;保护好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防范,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控制”,加强协作,互通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特此公告

昌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年5月17日

本期编辑:杨晓华

责任编辑:吴再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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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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