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缓解基层警力不足的状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年夏津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公安院校毕业生要求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其他考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年11月14日至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
(五)考生须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口吃、无耳聋、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六)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七)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