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暑假汛期学校安全

暑假汛期将至,夏季溺水、交通、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易发多发。为切实做好暑假汛期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平安,近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暑假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就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安排暑假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近期,省教育厅和市消安委就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消防工作分别下发了通知,对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攻坚行动、雨季汛期安全和学校消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提高对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按照省市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针对暑假汛期时间长、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结合本单位(学校)实际,认真安排,全面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宣传教育、自查整改、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的落实,保证师生安全。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各项安全预防措施

(一)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全市学生普遍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利用班队会、家长会、校讯通、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并保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失降到最小,使事件及时、妥善地得到处理。

附件: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向上滑动启阅)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暑期天气炎热,溺水事故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石家庄市教育局

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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