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升高,各类病源微生物生长繁殖较快,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为防范和减少夏季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改善饮食卫生习惯,增强食品安全
事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一、夏季要慎食5类食品以防食物中毒。1.熟食品应彻底加热,隔顿、隔夜的食物要存放于冰箱内,食用前须彻底再加热,杀灭存储时繁殖的微生物。2.慎食街头熟食。购买熟食一定要到有合法资质证照和冷藏设施的超市或零售店购买,购买时要观察其色泽、气味,尽量少购路边摊贩出售的自制熟食、凉拌菜、豆制品等。3.夏季气温高、雨水较多,野生蘑菇生长旺盛,是野生蘑菇中毒多发季节,不要采摘、购买和食用野生蘑菇。4.谨防豆角等中毒。生豆角中含有一种叫做血球凝集素的有毒蛋白,这种毒素在高温时可被分解破坏,若食用半生半熟的豆角则会引发中毒。豆角中毒的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至数小时。主要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炎症状,同时伴有头痛、头晕、出冷汗等神经系统症状。有时四肢麻木、胃烧灼感、心慌和背痛等。5.不要生食水产品。水产品一定要烧熟加热,蒸煮时加热至摄氏度并持续10分钟以上。二、要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提醒广大市民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进入夏季应加强室内环境卫生清理,定时打开门窗通风,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到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时要选择卫生环境好、证照齐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高的经营单位就餐。尽量选择食用煮熟煮透的食物,慎用生菜凉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饮生水。三、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加工制售野生蘑菇,谨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是切实把好“四关”:一是要把好食品进货关,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验收制度,严禁采购证照不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确保所采购食品安全;二是要把好食品贮存关,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所示保存条件存放食品,坚持先进先出原则,尽可能减少库存,保持食品原料新鲜,严禁使用过期及食品质量发生变化的食品;三是要把好食物加工操作关,防止食物生熟荤素交叉污染,加工好的成品要缩短待餐时间,禁止直接使用隔餐食品;四是要把好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关,餐具清洗消毒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自行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妥善保存留验;保护好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及时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防范,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控制”,加强协作,互通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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